任命 & 受聘方的地位

指定雇员是根据福利资格标准定义的.

非聘任员工一年内在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00小时. 如果非受益雇员工作1,在12个月的时间里工作了1000小时, 他们要么必须与学校分离,要么必须采取适当的行动,使他们处于公开的受益地位. 如果您有接近1岁的非福利员工,请致电303-871-7420与人力资源部联系,在过去的12个月里工作了000小时. 学生工不受工时限制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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